6 包装、标志、安全⑥ 6.1 包装容器 充装、储运气态氧的气瓶应符合GB 5099和GB 11640的规定。 充装、储运液态氧的容器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JB 6897的规定。瓶装氧气在出厂前应检查瓶嘴、瓶阀螺纹连接处以及瓶阀阀杆处无泄漏,并戴上瓶帽和防振圈。 6.2 充装 6.2.1 气态氧 气态氧充装应符合GB 14194的规定。充装医用氧的气瓶在首次充装或经水压试验之后对气瓶需进行加热抽真空处理。 在确认气瓶内氧气温度与环境温度相等后,用不低于2.5级的压力表测量气体压力,在20oC时充装压力应为(15.0±0.5)MPa。 在20oC、101.3kPa状态下,气瓶中气态氧的体积V2(m3)按式(1)计算: V2 = K × V3 ………………………………(1) 式中:K——氧气体积换算系数,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V3——氧气气瓶的水容积,L。 6.2.2 液态氧 液态氧充装应符合GB 14193的规定。 液态氧的质量换算为20oC、101.3kPa状态下气态氧的体积V2(m3),按式(2)计算: V2 = m×1000/1.331 …………………………(2) 式中: m——液态氧的质量,t; 1.331——氧气的密度,kg/m3。 6.3 标志 氧气气瓶的钢印标记应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氧气气瓶漆色标记应符合GB 7144的规定。 氧气气瓶运输安全标志应符合GB 190的规定。 包装医用氧的容器应标上黑色的“医用氧”字样。 6.4 安全 6.4.1 氧气气瓶的安全使用、运输和贮存应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低温液体储存设备的安全使用应符合JB 6898的规定。 6.4.2 氧气是无色、无味、无嗅、无毒、不燃的气体,是强氧化剂,能助燃,存放氧气气瓶的库房严禁存放强还原性的气体,如氢等。存放时,氧气应与其他危险气体、腐蚀性物质隔离。 6.4.3 存放氧气瓶的库房要远离热源和火源,远离居民集中的生活区域。库房与有关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GB 50030规定。库房的地面、屋顶、四周的围墙的材料具有良好的阻燃效果,配备良好的通风设施。 6.4.4 检修和工艺处理盛氧容器之前,必须用干净空气或氮气吹除所有内部空间,只有当容器中氧气的体积浓度降到23×10-2以下,才允许开始工作。 6.4.5 装医用氧气的容器,禁止用于充装其他气体,禁止进行可能污染其内表面和损害产品物理和化学指标的任何作业。 6.4.6 在富氧环境下(氧含量≥23×10-2),不准使用明火。 6.5 合格证 医用氧出厂时应附有质量合格证,其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名称;生产日期和生产批号;氧气的数量(m3)、压力(MPa)或质量(kg);本标准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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