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山东考区)报名的通知 鲁卫教字〔2014〕2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精神,受省卫计委委托,我中心承担2014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山东考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专业及时间安排: 1.考评专业及代码: 考评专业 | | | | | | | | | | | | | | | | | | 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装置(X刀、γ刀)技师、 医用直线加速器(LA)技师 | | 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装置(X刀、γ刀)物理师、 医用直线加速器(LA)物理师 | | | | | | | | 800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光机(DSA)技师 | | 核医学影像装置(NMI,包括SPECT,PET)医师 | | 核医学影像装置(NMI,包括SPECT,PET)技师 | | 核医学影像装置(NMI,包括SPECT,PET)物理师 | | 核医学影像装置(NMI,包括SPECT,PET)化学师 | |
2.考试时间: 二、报名资格及要求: 1.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以上; 2.医师类须持有《执业医师证》,《助理执业医师》不得报考医师类; 3.所报专业必须与从事的专业一致,提交材料审核合格后不得修改已报专业或无故不参加考试。 三、报名方法: 1.9月10日-30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www.21wecan.com),每人只可选报一种考评专业。 2. 网上报名成功后需提交报名材料: (1)报名表(报名成功后从中国卫生人才网直接打印,单位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单位盖章,技师、物理师、化学师不需要提供); (4)工作证明(见附件一); (5)毕业证书复印件; 3.报名材料务必于10月5日前快递至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山东考区办公室:济南市燕东新路6号山东省卫生教育培训中心610室 联系人:刘海旭 邮编:250014。 电话:0531-67873099 4.逾期未收到报名材料或材料提交不完整者,视为放弃本年度考评。 四、准考证打印: 自10月30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11月8日。 附件一:工作证明.doc 五、联系方式: 山东省卫生教育培训中心 联系人:刘海旭 刘林 电话:0531-67873099 山东省卫生教育培训中心 2014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