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医院搞维修已经十多年了,对全院的各种设备了如指掌,90%的故障都是靠我们自己的实力得到解决。从开始进医院就组建了配件库,如今已达一千多个配件种类。对每种设备的维修都有完善的记录,并收集了大量的设备档案,每年为医院节约维修费用上百万元。
之前的领导都把我的维修室与医院的资产办公室脱离开,也没有划归后勤部,一直有院长直接领导,独立工作。后来换了新院长,把我的维修室划归资产办公室领导。在资产办主任聘用条款中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副科级才能竞聘。此时我的年龄已47岁,更没有当过副职,只是一个维修室组长而已,竞聘资产办主任没希望了,只能服从领导了。最终当选资产办主人的竟然是原消防监控室的主任,对维修和设备管理一窍不通。
后来随着医院的设备不断增加,院办先后派来5个小学徒参与医疗设备维修。在维修工作中经常和现任的资产办主任产生矛盾,比如院部规定,更换医疗设备配件千元以上要经资产办主任批准,应急维修可以先更换配件,再补办审批手续,千元以下配件我维修室可以直接更换,不需审批。在以后的维修工作中,发现我们的主任遇到科室申请维修设备,他经常不打招呼,直接请外修,更换一块7Ah的呼吸机电池就要1500元,这种松下原装的电池我们配件库里就有,更换价是350元。在最近的维修中,一个心电图机内置电池老化,使用科室申请更换,我们及时更换电池,成本价320元,另一个科室PACS系统的刻录机坏了,由于没有及时备份患者信息,系统提示硬盘空间不足,不接受续传数据,在紧急情况下,我们立即更换了刻录机,让资料得以保存,删除系统图片,释放了磁盘空间,科室的诊断没有得到太大的影响。可是在月底的报账中,我们的主任却把报账明细单给压下了,问其原因,说刻录机和电池没有经过审批。为此我直接找到分管院长理论,后来可能分管院长批评了他。在之后一周的例会中,他大发雷霆,说我打他的小报告,限我维修室在15日内独立出去,我当场愤然离去。
后来把此事报告给了院长,并请示申请增加“医疗设备维修科”或者叫“医学工程科”,由主管院长直接领导,院长没有答复。后来院长组织了一次由分管院长、审计科长、核算科长、水电班、电梯维修班和医疗设备维修参加的协调会,也没有提到增设维修科室的话题,相反把全院的各种维修派工交由资产办负责安排。
此事将近一个月了,每天都在矛盾中,没有地方诉苦。请各位同仁告诉我,以后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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