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市人民医院 环境辐射监测方案 根据国家关于辐射安全管理规定,为了保障社会公众利益,保 护工作人员健康,促进X线诊断技术的健康发展,结合医院实际, 特对我院X线机设备制定如下监测方案: 一、监测目的 1、执行和落实国务院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 和防护条例》、国家环保总局第31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 全许可管理法》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规定。 2、切实保证射线装置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保障社会公众利益,保护工作人员身体健康。 二、监测方法 1、我院辐射环境监测工作由放射防护领导小组组织,医院设备科负责联系有剂量监测资质的机构对辐射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 2、个人剂量监测期内,个人剂量计每三个月检测一次。佩戴周期第三个月份的月底各有关部门放射防护管理人员收齐本部门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仪后交至设备科更换佩戴个人剂量计,设备科统一将个人剂量计送至有资质机构检测并领取新的个人剂量计。 3、剂量监测结果一般每季度由设备科向各有关部门通报一次;当次剂量监测结果如有异常,通知具体放射工作人员及部门分管领导。 4、设备科负责建立我院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档案。 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我院设备科联系有放射人员体检资质的医院,组织相关放射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未经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从事放射性工作。 三、工作场所监测 设备科负责联系有放射设备性能、工作场所防护监测资质的机构对我院放射设备进行每年一次的设备性能与防护监测。 1、外部监测:根据需要联系有监测资质的机构对我院放射工作设备性能与场所辐射防护进行监测或环境评价。 2、内部监测:由设备科每季度初指定专人对我院射线装置场所进行监测,并记录档案。 3、应急监测:应急情况下,为查明放射性污染情况和辐射水平进行必要的内部或外部监测。 2012.10.20 滨海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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