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求,根据全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2015行动计划安排,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5年8月份集中开展了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截至8月31日,全省共检查生产企业91家、经营企业2647家、使用单位9538家,立案208起,结案192起,警告、责令整改1602家,责令停产停业1家。 下表是具体整治种类及内容,供业内人士参考 类别 | 品种(类)目录 | 现场检查重点内容 | 一、无菌类 | 1.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含自毁式、胰岛素注射、高压造影用) 2.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含牙科、注射笔用) 3.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含精密、避光、压力输液等各型式) 4.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 5.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 6.一次性使用真空采血器 7.一次性使用输血器 8.一次性使用塑料血袋 9.一次性使用麻醉穿刺包 10. 人工心肺设备辅助装置(接触血液的管路、滤器等) 11.血液净化用器具(接触血液的管路、过滤/透析/吸附器械) 12.氧合器 13.血管内造影导管 14.球囊扩张导管 15.中心静脉导管 16.外周血管套管 17.动静脉介入导丝、鞘管 18.血管内封堵器械(含封堵器、栓塞栓子、微球) 19.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 | 1.检查合法资质: (1)所经营产品是否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合格证明文件;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覆盖所经营产品; (3)供货者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覆盖所经营产品; (4)销售人员的授权书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仓储管理: (1)仓库设施设备及维护记录; (2)温湿度日常监控记录; (3)产品存储状态是否与说明书要求一致; (4)产品包装有否开封或破损; (5)效期预警记录。 3.检查质量追溯: (1)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能否保证经营的产品可追溯(第三类); (2)供货者随货同行单; (3)进货验收记录; (4)出库复核查验记录; (5)销售记录(批发); (6)退货产品或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 (7)说明书和标签的内容是否与经注册的相关内容一致,是否存在标签标示不全、储存要求标示不清,进口产品是否有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 | 二、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类 | 1.普通骨科植入物(含金属、无机、聚合物等材料的板、钉、针、棒、丝、填充、修复材料等) 2.脊柱内固定器材 3.人工关节 4.人工晶体 5.血管支架(含动静脉及颅内等中枢及外周血管用支架) 6.心脏缺损修补/封堵器械 7.人工心脏瓣膜 8.血管吻合器械(含血管吻合器、动脉瘤夹) 9.组织填充材料(含乳房、整形及眼科填充等) 10.医用可吸收缝线 11.同种异体医疗器械 12.动物源医疗器械 | 1.检查合法资质: (1)所经营产品是否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合格证明文件;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覆盖所经营产品; (3)供货者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覆盖所经营产品; (4)销售人员的授权书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仓储管理: (1)仓库设施设备及维护记录; (2)产品存储状态是否与说明书要求一致; (3)产品包装有否开封或破损; (4)效期预警记录。 3.检查质量追溯: (1)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能否保证经营的产品可追溯; (2)供货者随货同行单; (3)进货验收记录; (4)出库复核查验记录; (5)销售记录; (6)退货产品或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 (7)对供临床选配而未使用的退回医疗器械产品管理,能否保证其质量和安全; (8)说明书和标签的内容是否与经注册的相关内容一致,是否存在标签标示不全、储存要求标示不清,进口产品是否有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 4.检查售后管理: (1)是否配备医学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经过生产企业或者供应商培训的人员; (2)购销协议是否明确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责任。 | 三、体外诊断试剂类 | 1.人传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第三、四类危害)检测相关的试剂 2.与血型、组织配型相关的试剂 3.其他需要冷链储运的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 | 1.检查合法资质: (1)所经营产品是否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合格证明文件;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覆盖所经营产品; (3)供货者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覆盖所经营产品; (4)销售人员的授权书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仓储管理: (1)仓库设施设备及维护记录; (2)温度日常监控记录; (3)产品存储状态是否与说明书要求一致; (4)产品包装有否开封或破损; (5)效期预警记录。 3.检查质量追溯: (1)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能否保证经营的产品可追溯; (2)供货者随货同行单; (3)进货验收记录; (4)出库复核查验记录; (5)销售记录; (6)退货产品或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 (7)说明书和标签的内容是否与经注册的相关内容一致,是否存在标签标示不全、储存要求标示不清,进口产品是否有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 4.检查冷链运输: (1)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医疗器械储运过程中对温度控制的要求; (2)运输方式及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等是否完整并符合规定要求; (3)计量器具使用和检定记录。 | 四、角膜接触镜类 | 软性角膜接触镜 | 1.检查合法资质: (1)所经营产品是否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合格证明文件;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覆盖所经营产品; (3)供货者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覆盖所经营产品; (4)销售人员的授权书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仓储管理: (1)仓库设施设备及维护记录; (2)产品存储状态是否与说明书要求一致; (3)产品包装有否开封或破损; (4)效期预警记录。 3.检查质量追溯: (1)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能否保证经营的产品可追溯; (2)供货者随货同行单; (3)进货验收记录; (4)出库复核查验记录; (5)销售记录; (6)退货产品或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 (7)说明书和标签的内容是否与经注册的相关内容一致,是否存在标签标示不全、储存要求标示不清,进口产品是否有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 4.检查验光专业要求: (1)是否配备验光专业或有职业资格的人员; (2)是否设有检查区(门店); (3)是否配备电脑验光仪、裂隙灯显微镜等仪器设备,查看使用维护记录(门店)。 | 五、设备仪器类 | 1.人工心肺设备 2.血液净化用设备 3.婴儿保育设备(含各类培养箱、抢救台) 4.麻醉机/麻醉呼吸机 5.生命支持用呼吸机 6.除颤仪 7.心脏起搏器 8.一次性使用非电驱动式输注泵 9.电驱动式输注泵 10.高电位治疗设备 | 1.检查合法资质: (1)所经营产品是否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合格证明文件;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覆盖所经营产品; (3)供货者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覆盖所经营产品; (4)销售人员的授权书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仓储管理: (1)仓库设施设备及维护记录; (2)温湿度日常监控记录; (3)产品存储状态是否与说明书要求一致。 3.检查质量追溯: (1)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能否保证经营的产品可追溯; (2)供货者随货同行单; (3)进货验收记录; (4)出库复核查验记录; (5)销售记录; (6)退货产品或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 (7)说明书和标签的内容是否与经注册的相关内容一致,是否存在标签标示不全、储存要求标示不清,进口产品是否有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 4.检查售后管理: (1)售后服务人员是否取得企业售后服务上岗证; (2)购销协议是否明确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责任(包括提供安装、维修、技术培训等),并保存相关安装调试和验收记录。 | 六、计划生育类 | 避孕套(含天然胶乳橡胶和人工合成材料) | 批发企业: 1.检查合法资质: (1)所经营产品是否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合格证明文件;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覆盖所经营产品; (3)供货者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覆盖所经营产品; (4)销售人员的授权书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仓储管理: (1)仓库设施设备及维护记录; (2)产品存储状态是否与说明书要求一致; (3)产品包装有否开封或破损; (4)效期预警记录。 3.检查质量追溯: (1)供货者随货同行单; (2)进货验收记录; (3)出库复核查验记录; (4)销售记录; (5)退货产品或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 (6)说明书和标签的内容是否与经注册的相关内容一致,是否存在标签标示不全、储存要求标示不清,进口产品是否有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 零售企业: 1.检查合法资质;2.检查进货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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