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238期辐射安全与防护初级培训班(医疗类)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环保学校 培训科 日期:2018-09-21
各有关参训单位: 根据2018年下半年全省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计划,我院定于2018年10月下旬在济南市举办第238期辐射安全与防护初级培训班(医疗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医疗卫生系统销售和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以及乙级、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和该单位的辐射安全负责人。 二、培训内容 山东省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管要求、核安全文化理念、辐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放射性基础知识、电离辐射防护、辐射事故及应急、辐射环境监测、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经验交流等。 三、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10月22日8:00-10月25日17:00。 报到时间:10月27日14:00-17:00。 培训时间:10月28-30日培训,31日上午考试,下午公布成绩,颁发培训合格证书,返程。 报到地点:山东省冶金宾馆 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39-1号(乘车路线:长途汽车站乘4、5、35、K50、K92路公交车至大观园站换乘18路公交车到燕子山路南段站下车,十字路口向北200米即到;火车站乘18路公交车到燕子山路南段站下车,十字路口向北200米即到)。 宾馆联系电话:0531-83190288、83190388。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资料费共计900元/人(须现金缴纳);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报名须知 (一)培训班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名额限制180人,报名网址为:http://fs.sdcjxy.com/。进入报名系统后,点击“初报”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10月22日8:00-10月25日17:00。请在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内报名。未报名或报名不成功者须参加下一期培训。 (二)由于培训名额限制,请各有关单位及参训学员妥善安排培训与工作时间,报名成功不参加培训的单位和个人,将被列入黑名单管理系统,6个月内取消培训资格。 (三)经报名系统审核通过的参训人员,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请及时打印个人报名登记表,并粘附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报到时交给会务组工作人员。 六、考核与证书 (一)参加培训人员经考试合格后,将颁发《辐射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考试不合格的,可以参加一次补考,随同下一期培训班考试;仍不合格的,须重新参加培训。 (二)《辐射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的有效期为四年。持证人员在证书到期后仍从事辐射相关工作的,请于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内报名参加再培训。 七、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0531-89709868。 孙 辉:13969009256; 赵德伟:15610179551 。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处
2018年9月6日
附件:辐射(岗位)工作类别说明 一、辐射安全管理:指辐射工作单位内专兼职负责单位辐射环境安全的辐射防护负责人。 二、放射诊断:指医疗卫生系统内使用医用射线装置和密封放射源对患者进行影像诊断的医护人员(包括介入)。 三、放射治疗:指医疗卫生系统内使用医用射线装置和密封放射源对患者进行放射治疗的医护人员。 四、放射技术:指医疗卫生系统内负责医用射线装置和含源设备维修保养的人员和负责放疗设备的质量保证、辐射治疗计划的物理师。 五、核医学:指医疗卫生系统内从事非密封或开放型放射性核素诊断和治疗的医护人员。 六、其他:指以上辐射工作类别未涵盖的辐射岗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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