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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医工计量的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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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6 18:2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涉及医工计量的基础知识
         一、现在有效的计量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09年修正本)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立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进行计量检定,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必须遵守本法。
        二、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罚款(二十六条)。
        三、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医学计量器具包括:
        呼吸机类、监护仪类(含胎心监护仪)、除颤仪、心电图机类、注射输液泵类、秤类、血压计类、温度计、压力表、听力计、眼压计、屈光度计、生化分析仪类、氧气吸入器、透析机、超声类、放射装置、核磁共振、辐射测量仪等。
       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医学计量器具要100%检测,由质监计量检测部门监测,器具上粘贴强检标志,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周期一般是一年,血压计和压力表类等是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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